发表时间: 2017-11-28 16:46:37
作者: 广东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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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受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阳东分局的委托,对 阳东区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项目(一期)及监理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23-201711-441723126-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东区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项目(一期)及监理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804,400
四、采购数量:1次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只可以投一个包组,不可以同时投两个包组。
01包组: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证书,且须含有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若在本项目中取得中标资格,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
6.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02包组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若在本项目中取得中标资格,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
6.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28日 至 2017年12月0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阳江市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五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五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0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温刘花 | 联系电话:0662-268982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钟开明 | 联系电话:0662-661652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阳江市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 |
联系人:温刘花 | 联系电话:0662-2689828 |
传真:0662-2689268 | 邮编:529500 |
(三)采购人: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阳东分局 | 地址:阳东区东东城镇昌和路3号 |
联系人:康先生 | 联系电话:0662-6611527 |
传真:0662-6617803 | 邮编:52993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阳江市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