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7-06-28 10:52:19
作者: 广东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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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受 阳江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 广东省阳江漠江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一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00-201706-4417010230-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阳江漠江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一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50,000
四、采购数量:26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要求
(1)项目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江漠阳江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
★(2)本需求书所列所有设备在合同签约后60天交货至使用地点,到货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投入试运行,并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前仪器调试的所有化学试剂由中标人承担。并向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及阳江市环境监测站公布试剂配方及消耗量。
(3)系统及仪器设备的质保期为贰年,自验收合格日起计算。
(4)设备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但须在业主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并签名确认。
2.1 技术及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
①投标人须有详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职员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②投标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的、最近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③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④所提供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
⑤投标人所提供的非自制的任何设备须提供直接受原厂家代理商委托证明,并有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原厂保修证明文件。
⑥供方提供的所有仪器须是成套和完整的。
⑦一旦投标方中标后,不得转包项目,如发现转包,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2)售后服务
中标方在广东境内须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有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承诺提供长期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
六、供应商资格: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法人机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28日 至 2017年07月0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02:30至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阳江市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9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9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温刘花 | 联系电话:0662-268926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黎明 | 联系电话:0662-331733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阳江市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 |
联系人:温刘花 | 联系电话:0662-2689828 |
传真:0662-2689268 | 邮编:529500 |
(三)采购人:阳江市环境监测站 | 地址:阳江市宁正路180号 |
联系人:陈黎明 | 联系电话:0662-3317339 |
传真:0662-3300599 | 邮编:529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阳江市鸿诚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8日